陳智勇先生於2021年4月13日擔任本集團董事,監督公司發展及戰略規劃。
秦曙光先生於2021年2月8日擔任本集團董事,制定公司整體運營、管理、戰略規劃及業務發展。
劉志蘭女士2021年4月13日擔任本集團董事,監督公司整體運營、管理、戰略規劃及業務發展。
鄧登輝先生於2021年4月13日擔任本集團董事,為公司提供研發方面的戰略性及方向性指導意見。
沈劍飛先生於2021年4月13日擔任本集團董事,監督公司發展及戰略規劃。
李新首先生於2022年6月21日擔任本集團獨立非執行董事,負責監督董事會及向董事會提供獨立判斷。
孔繁華女士於2022年6月21日擔任本集團獨立非執行董事,負責監督董事會及向董事會提供獨立判斷。
李仁發教授於2022年6月21日擔任本集團獨立非執行董事,負責監督董事會及向董事會提供獨立判斷。
審計委員會的主要職責為審查及監督本集團的財務報告程式及內部控制制度,審查及批准關連交易以及向董事會作出建議。審計委員會主席為李新首先生,成員包括孔繁華女士和陳智勇先生。
薪酬委員會的主要職責為審查應付董事及高級管理層的薪酬待遇、花紅及其他報酬的條款並就此向董事會作出建議。薪酬委員會主席為孔繁華女士,成員包括李新首先生及陳智勇先生。
提名委員會的主要職責為向董事會作出有關董事委任及董事會成員繼任的推薦意見。如候選人將出任其第七家(或以上)上市公司的董事職位,提名委員會亦將考慮候選人是否有能力投入足夠時間以履行董事及董事會轄下專門委員會成員的職責及考慮獨立非執行董事候選人是否有能力將足夠的時間投入到董事會中。提名委員會由三名成員組成,即李仁發教授、孔繁華女士及秦曙光先生。秦曙光先生目前為提名委員會主席。
我們已成立具備書面職權範圍的環境、社會及管治委員會。環境、社會及管治委員會的主要職責為監督及指導本公司的環境、社會及管治舉措。環境、社會及管治委員會包括三名董事,即劉志蘭女士、鄧登輝先生及沈劍飛先生。劉志蘭女士為環境、社會及管治委員會主席。
a. 違反法律或規管要求,包括刑事罪行及民事侵權﹔
b. 違反讀書郎教育控股的規章制度或行為守則﹔
c. 涉及內部監控、會計、審計及財務事宜的不法行為、不當行為或欺詐﹔
d. 危害個人健康及人身安全﹔
e. 可能損害讀書郎教育控股聲譽的不當操守或不道德行為﹔及
f. 蓄意隱瞞上述任何一項。
• 由內部作出調查;
• 送交外部獨立人士調查;及/或
• 送交相關執法或監管機關;或
• 被否決。
經接獲舉報後,應以書面回復﹕
• 於接獲舉報後的十個工作天之內,確認收到舉報事宜;
• 提供展開調查至有最後結果估計所需的時間,通知舉報者是否有任何初步諮詢,及是否需要進一步調查,若否,須提出理據;及
• 通知舉報者最終調查結果。